查看原文
其他

不预交1年物业费不给新房钥匙?合肥一小区业主不满物业做法

徐琪琪&王惠 大皖楼尚 2022-05-14


今年1月1日,合肥徐先生验房时发现交付的新房有多处问题,便向小区物业进行报修。4月份维修完后,徐先生办理交房手续时,物业要求他预交纳1年3000余元的物业费。“物业就说不预交物业费不给钥匙。”

 

更让徐先生气愤的是,物业还让他缴纳办理交房手续前四个月的物业费,“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我才延迟收房的,房屋在维修期间的物业费为什么还要业主承担?”


 

01

房屋维修不影响正常交付

 

针对徐先生反映的问题,新安晚报、安徽网、大皖新闻记者日前来到了合肥滨湖新区四川路与贵阳路交叉口西200米该小区物业处。

 

物业公司胡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,小区新交付的房屋符合相关质量标准,并不存在质量问题。而业主反映的房屋维修是属于正常情况,不影响小区的正常交付

 

“我们的购房合同中规定了,自交付通知的次月起开始收取物业费,即便他们一直不办理收房手续,我们也要从1月份开始收取物业费。”

 

胡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次强调,他们在办理交房手续时收取物业费是在合同中约定的。而记者在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中看到关于物业费的规定仅有一条,内容为“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,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,房屋受损、灭失的风险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,由买受人承担。”并未有交房时预收一年物业费等相关规定。

 

那么因房屋质量问题维修延期收房是否属于业主自身的原因呢?对此,该小区房修中心一位负责人表示,业主房屋报修的问题都是房屋建设装修中正常出现的情况,房屋质量没有问题,业主可以按期收房。

 


02

应当以实际交房时间交费

 

针对业主反映的不交物业费不给钥匙的说法,记者在合肥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留言中看到,相关部门回复称:


目前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,通常是要求购房者先收房后验房,收房时还需预付物业费等相关费用。是先交钱再验房还是先验房再交钱的问题,法律上没有相关具体规定。

 

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给出的意见为:


依据双方签订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相关约定执法。如无相关条款约定,双方协商,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,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诉讼。验房后出现质量问题,建设单位承担维修义务。

 

安徽远致律师事务所律师汪溪源认为,若业主是在4月份正式办理的交房手续,那么此前的物业费不用交纳,业主可以主张以实际房屋交付时间交纳物业费。“虽然合同中有相关约定,但由于开发商或物业导致交房延迟的,相关责任和损失,应当由开发商和物业承担。”

 

对于不交物业费不给新房钥匙的说法,汪溪源表示,“预收一年的物业费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才行,物业不能以预收物业费为理由拒绝给业主新房钥匙。”

 

By 新安晚报&安徽网&大皖新闻记者

徐琪琪 王慧


▎往期精彩:

双凤,你不知道的北城一姐 

买套别墅成物业“老板的空置房”?

物业服务红黑榜都有谁?

合肥房价连降5周销量反弹

土地拍卖方式爆出“双轨”制



免责声明


本文内容仅供参考,不作为购房依据。读者若产生购买行为,请务必看清售楼处现场公示,并在签署各类法律文件时,仔细阅读相关条款,自行承担一切结果,认同大皖楼事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。
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